本文是学习GB-T 22539-2018 糖参分等质量.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糖参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以及运输
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糖参的分等和检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765—2015 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GB/T 26792 高效液相色谱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
CFDA 《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70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糖参 sugar ginseng
清洗干净的鲜人参通过排针、顺针,浸糖,干燥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人参产品。
3.2
轻糖直须 sugar ginseng rootlets
鲜人参须浸糖,干燥制成的产品。
3.3
人参芦 ginseng rhizome
人参主根上部的根茎。
3.4
人参整体长 total length of ginseng
人参产品的总体长度。
GB/T 22539—2018
3.5
返糖 separate out sugar
糖参表面析出糖晶体的现象。
3.6
浮糖 residual sugar
糖参表面残留糖浆的现象。
3.7
皱纹 wrinkle
糖参表面出现的凹凸状现象。
糖参的规格与等级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 1 糖参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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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糖直须规格与等级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 2 轻糖直须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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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539—2018
糖参的理化指标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 3 糖参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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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60、GB 2762、GB
276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通则0211的规定执行。
5.2.1
随机抽取样品10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直径和长度,求其平均值;用感量为0.1
g 的天平称量 单支重,求其平均值。
5.2.2
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放置于白色搪瓷盘中,用目力在室内无阳光直射处观察(生心、空心、芦头
应掰开检查)。
按照 GB 5009.3—2016 中第一法的规定检测。
GB/T 22539—2018
按照 GB 5009.4—2016中第一法中5.3.2 淀粉类食品的规定检测。
5.3.3 人参皂苷 Rf、拟人参皂苷 F 的定性鉴别
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3.4 人参皂苷 Rb, 的含量测定
应符合 GB/T 18765—2015 中附录 A 的规定。
5.3.5 人参皂苷 Re、Rg;的含量测定
应符合 GB/T 18765—2015 中附录 A 的规定。
应符合 GB/T 18765—2015 中附录 B 的规定。
按照 CFDA(BJY201701) 中的规定检测。
产品应按批提交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产品应由生产厂家检验部门对产品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 Rf、拟人参皂苷 F
定性鉴别,人参皂苷
Rb, 含量,人参皂苷 Re+Rgi 含量,人参总皂苷含量,以及卫生指标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变化或更改工艺设计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按周期要求;
d) 停产一年以上(含一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g)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1
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对留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加1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仍有
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4.2
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对留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加1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仍有
GB/T 22539—2018
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4.3
理化指标判定和卫生指标判定均合格的产品,在进行规格等级判定时,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某
一规格等级规定时,可按本标准规定的下一规格等级要求进行判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照 GB/T 191 中的规定执行。
除按照 GB7718 中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标注原料产地。
包装应用防潮、无毒、无异味的材料密闭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箱
外印有品名、规格、数量、贮存条件、运输条件、厂名、厂址、邮编、电话、出厂日期、产品条码、防雨、防潮、
轻放等标志。
运输的交通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
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成品糖参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温度不超过20℃、相对湿度不高于65%)、通风、防潮、防
虫蛀、无异味的库房中,定期检查糖参的贮存情况。
GB/T 22539—2018
(规范性附录)
人参皂苷 Rf、 拟人参皂苷 Fn 的定性鉴别检测方法
A.1 原理
高效液相色谱法系采用高压输液泵将规定的流动相泵入装有填充剂的色谱柱,对供试品进行分离
测定的方法。注入的供试品,由流动相带入色谱柱内,各组分在柱内被分离,并进入检测器检测,由积分
仪或数据处理系统记录和处理色谱信号。
A.2 试剂
A.2.1 水 :GB/T 6682,一级水。
A.2.2 甲醇:走色谱时用色谱纯试剂、其他用分析纯试剂。
A.2.3 乙腈:色谱纯试剂。
A.2.4 正丁醇:分析纯试剂。
A.3 仪器
A.3.1 高效液相色谱仪:符合 GB/T 26792 的规定。
A.3.2 柱:反相液相色谱柱。
A.3.3 检测器: VWD 检测器和 ELSD 检测器。
A.3.4 分析天平:感量为0.01 mg。
A.3.5 回流提取装置:提取瓶规格为250 mL。
A.3.6 微孔滤膜:孔径为0.45μm 的有机相。
A.3.7 移液管:容量1 mL。
A.4 样品
A.4.1 阳性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人参皂苷 Rf 对 照 品 约 2 mg, 精确到0 . 01 mg, 用移液管量取1 mL
色谱甲醇加入,摇匀,
即得。
A.4.2 阴性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拟人参皂苷 Fu 对 照 品 约 2 mg, 精确到0.01 mg, 用移液管量取1 mL
色谱甲醇加入,摇匀,
即得。
A.4.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本品粉末1 g,加甲醇25 mL, 加热回流1h, 滤过,滤液蒸干,加水20 mL
使溶解,加水饱和正
丁醇混匀后提取2次,每次25 mL, 合并正丁醇提取液,用水洗涤2次,每次10
mL, 分取正丁醇液,蒸
style="width:3.09333in" />
干,残渣加甲醇5 mL 使溶解,摇匀,用0.45 μm
A.5 高效液相色谱仪分析
仪器使用条件见表 A.1。
表 A.1
GB/T 22539—2018
微孔滤膜过滤,即得。
仪器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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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mm×4.6 mm,5m |
250 mm×4.6 mm,5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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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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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L/min | 1.0 m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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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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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n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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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测定
吸取上述阳性对照品溶液、阴性对照品溶液、供试品溶液,按 A.5
条件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
色谱图。
A.7 分析
供试品色谱图,在与阳性对照品色谱图中特征峰相同的出峰时间,有明显的色谱峰;在与阴性对照
品色谱图中特征峰相同的出峰时间,无色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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